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2020年8月,山东聊城高唐的张先生在网上联系上22*****64的QQ账号,对方以解封QQ号为由实施诈骗,骗走张先生5400元。张先生无奈下报警求助。接报后,高唐警方反电诈中队民警启动紧急止付机制,并对受害人提供的涉案QQ账号及涉案微信账号进行登记录入。民警通过认真分析研判,进一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窝点在海南省临高县。
为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民警在与海口反诈中心取得联系的同时,发现涉案微信帐号在冻结到期后将涉案资金转入该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并于2020年9月29日15时,在海南省临高县某银行取现4716元。民警经对涉案银行卡进行研判发现,该银行卡持有人就是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2020年10月11日,高唐办案民警赶赴海南开展工作,终确定,此案是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梓(男,海南省临高县人)为首的四人犯罪团伙。在海南警方的支持下,民警成功抓获李某梓及其团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