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对于携号转网服务实施细则,四类号段不提供携号转网,具体如下:
一是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网号为1349、174等号码;
二是移动通信转售号码:网号为170、171、162、165、167等号码;
三是物联网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如146、148、149、140-144、1064号段等)号码以及其他用于物联网应用的普通公众移动通信网号码;
四是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
除了以上四类号段不提供携号转网外,对于申请携号转网的客户也应符合特定条件。
一是已在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办理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入网;
二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
三是与携出方结清已出账电信费用;四是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五是距离近一次携号转网已满120日(自然日)。
电信表示,电信在准备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反复进行测试,但系统磨合需要时间,业务、服务管理完善也需要过程,初期与用户期望可能存在一定差距,欢迎用户积极反馈意见建议,并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