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从捆绑消费到强制升级套餐,再到转网设限,消费者和运营商之间的矛盾纷争不断。总体看来,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而运营商则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千方百计为用户“挖坑”,其套路之复杂和猫腻之多,令人咂舌。
前不久,江西张先生准备到银行办理一项业务,突然发现手机号被注销了。据了解,张先生被注销的手机号码是一张“靓号”,因有工作号手机,“靓号”被用的次数少了,为了节约成本,他降低了该手机号套餐。
手机“靓号”被莫名注销,张先生多次拨打运营商客服求助咨询,但都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无奈之下,张先生借助媒体维权,迫于舆论的压力,才回应称公司正在开展防诈骗行动,将‘电话用得多的’和‘电话用得少’的两种号码进行了停机处理,以致错将张先生手机号码注销,愿意道歉赔偿。
对此,张先生表示对运营商方面的解释不认可,认为他们是在因为自己降低了手机套餐,找借口强制收回自己的靓号!
别说张先生对此遭遇不满了,谁看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替他鸣不平。
运营商的强势之举,谁来评评理?
一语道破天机:掏钱的时候你是财神爷,享受着VIP专属待遇,可销户的时候你啥也不是,在消费面前被区别对待,不得不说运营商的吃相太难看!花费几万甚至几十万来购买一个手机靓号,这是靓号市场规则所决定的。有些认拿来做生意,认为靓号拨出去之后对方显示出来的视觉效果好。有些则是用作投资,因为他们相信手机靓号会越来越稀缺,价格肯定也会只升不降。
曾经有爆出来18888888888 这个手机号卖了1.25个亿,消息不知真假,不过这也确实让我们看到靓号的市场价值,也衍生出各种“连号”、“顺子号”、“吉祥号”等特殊号码。这些号码被冠以“靓号”光环,也被实行有别于普通号码的高收费,常见的也就是“低消费”和“捆绑年限”。规定用户只有每月至少消费一定额度的资费,然后还要连续消费多少多少年才能获得“靓号”的使用权。
张先生降低了资费套餐显然是违背了运营商在靓号上“发财”的做法。那么运营商在用户靓号捆绑套餐消费降低后立马“变脸”,随意注销用户靓号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显然未经客户同意私自销号侵犯了电信用户的使用权,给用户销号连补救的机会都失去了,想要再用此号码,只能按要新用户来对待,按照新的资费标准重新申购。这真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霸道规定,明摆着是故意让原用户知难而退吗?试问这种单方面规定有何凭据?
对于像张先生这样利益受到损害的客户还大有人在,我们希望运营商内部要加强管理,霸王条款、侵权行为一定要重罚严惩、彻底纠正,同时对于消费者要有维护正常权益的勇气,对不公平待遇面前勇敢说“不”,杜绝陷入嘴上道歉却打死不改的尴尬怪圈。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