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就是免罚金牌?这名驾驶员的经历告诉大家,使用不当,照样被记分受罚。前两天,驾驶员向某驾车使用已经过期的临时车牌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天2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在国道319沙坪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一辆车头挂着大红花的货车驶来,该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将车停下后,向民警出示临时号牌,经查询,发现临时号牌已过期一天。
民警对向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构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款规定,民警对他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暂扣驾驶证。因记满12分,他的A2驾驶证将被降级为B1B2。
交巡警提醒,临时车牌,即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它是一种准许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的纸质牌照,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车牌即作废。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分为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超过15日;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超过30日;试验用临时行驶车号牌和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超过90日。因此,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论使用正式车牌还是临时车牌,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领取正式机动车号牌后应立即悬挂,不要使用过期的临时车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