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车牌”并非走不出话题陷阱,只要交管部门将工作做细,将规则制定得科学合理,完全可以作出更人性、合理的制度性设计和安排
近日,河南省公安交警总队对外公布了《河南省机动车自编自选号牌管理暂行规定》,宣布目前河南省已有14个省辖市的居民可自编自选车辆号牌。据悉,为保证公平,选车牌过程中不仅不得指定、拍卖和预留,而且当地交管部门已将数百个专有名词以及像TMD、WTO、BMW等一些不健康、不严肃或侵权的字母缩写屏蔽掉(10月29日《河南日报》)。
和此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明明看到诸如SB、WC等车牌号段也坚持不跳号,结果使得前来办理牌照的人急剧减少的行为相比,河南省交通管理部门推出的这一老百姓可“自编自选车牌”的举措,不仅尊重了人们的选择,而且也以一种更为细致、具体的工作,充分满足了社会的实际需求,彰显了一种难能可贵的政府责任意识,值得肯定。
近年来
车牌号码问题俨然是一个热门话题,时不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只不过这似乎是一个话题陷阱,不管有关部门怎么做,都会有人“说三道四”。比如此前,海南取消尾号为4的车牌,立即被人说成是在刻意迎合社会迷信心理,政府部门在带头搞迷信;而对于某些车主拒绝要尾号为4的车牌,相关部门又不给其更换的现象,又会有评论说这是管理部门不人性,机械、僵硬管理的表现。以至于如今很多交通管理部门都有些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从目前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在对待车牌发放这个问题,无论是对一些社会舆论,还是对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确实需要澄清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对于车牌发放这个问题,有关部门其实完全可以放开一些,尊重和满足正常的社会心理需求,尊重基本的社会世俗人情,尽可能避免或绕开那些不招人喜欢、让人容易闹出笑话的号码,以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管理服务满足多元的社会需求。要知道,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治从来就不排斥世俗的民情民风。很多时候,法治都需要和正常的社会世俗人情保持一定的关系,尊重和满足基本的社会心理需求。那些无视世俗人情的执法管理行为,不仅本身难以让人认同,而且也容易引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
实际上,此前北京就曾推出过相对较为人性的“二零零二”式个性化车牌,被叫停就是因为相关措施不到位,准备不充分造成的。看来,“人性化车牌”并非走不出话题陷阱,只要交管部门将工作做细,将规则制定得科学合理,完全可以作出更人性、合理的制度性设计和安排,更多承担起相应的政府责任和义务,充分服务社会大众,满足人们对公共产品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