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3岁的陈某是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人,2007年考入四川省一重点大学计算机系。2008年12月,陈某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广告——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拨打国外声讯电话,赚取声讯台的业务提成。陈某对这个广告动了心,2009年2月,他认识了山东的李某。在陈某说明意向后,李某积极为陈某提供如何拨打国外声讯台及如何查看拨打分钟数、如何提成等信息。
2009年2月13日,陈某来到南阳,让网友张某在南阳移动营业厅购买了7张全球通手机卡并预付了话费,确认手机卡开通后,他立即联系李某。李某让陈某通过网上移动营业厅,将所购的其中3个手机号码呼叫转移到一个国外声讯台上,并开通了延时停机功能。然后陈某又利用网友莫某提供的网络软件开通了“代呼”功能。
“代呼”是一款拥有网上拨号功能的设备,可以在集中时间内,快速、连续、多线路拨打指定号码,从而产生大量手机流量,而没有实际通话功能。根据流量及在线时间多少,陈某给莫某每分钟0.1元-0.2元的提成。
2009年2月13日至17日,陈某用7张手机卡通过“代呼”网络技术疯狂拨打国外声讯台电话,每张卡的通话费用少则1000多元,多的达42万元,共给南阳移动公司造成资费损失782896.53元。而陈某得到提成约2.8万元。
南阳移动公司发现情况报案后,南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很快将案件侦破,抓获了陈某、李某、张某和莫某。昨日,卧龙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判处陈某和李某有期徒刑11年,莫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