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自编预选号牌是指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选方式,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前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市民购买新车后,无需到当地车管所预选号牌号码,通过互联网登录烟台交警“网上车管所”网站,在自编选号模块中输入姓名(或单位全称)、身份证号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和车辆识别代号,即可在家中预选车牌号码。这样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后续业务时就不用再排队选号,查验车辆和受理登记后直接确定号牌号码,可有效缩短排队等候办理业务的时间。
记者:自编预选号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在烟台市范围内(包含各县市区)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挂牌)登记、转移(过户)登记和转入登记(外地转入)业务的小型汽车可以进行自编预选号牌。其中出租汽车、不符合国标《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码(VIN)》(GB16735)编码规则的车辆(即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识别代号不足17位的)、临时入境车辆不适用互联网自编预选号牌的方式,只能到当地车管所现场采取“十选一”选号方式确定号牌号码。
记者:自编预选号牌有哪些需要提醒的事项?
通过互联网自编预选号牌成功后,号码自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时限内国产车辆到当地车管所、进口车辆到市级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查验、登记审核手续并确认号牌号码,逾期未办所选的号牌号码无效并视为自动放弃互联网自编预选号牌,机动车所有人不能再次进行网上预选号牌,只能到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采取“十选一”机选系统办理选号。在互联网上已成功预选号牌的,不允许进行第二次网上预选号牌或修改有关信息。因车辆核查检验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由车管所予以退办的,预选的号牌视为无效。字母“O”和“I”在预选号牌中不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