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与运营商产生直接的利益竞争,虚拟运营商结合全球虚拟运营商经验,在自身的运营模式方面做出探索创新。根据电信服务价值链涉入程度,目前虚拟运营商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三种:Reseller、MVNE、Full MVNO
1、Reseller模式
代理销售商(Reseller)模式下的虚拟运营商可以采用自己的计费系统和用户管理系统提供业务,也可以直接依赖传统运营商为自己提供用户计费管理,从而将自己的经营重心全部集中在客户管理和市场营销上,这种模式下的虚拟运营商的投入是少的,更方便轻资产的运营,这种模式收入主要以与基础运营商签订销售协议的收入分成和佣金组成,适用于能够利用自己现存的强大的分销渠道销售移动业务,但是对内容创新较小的虚拟运营商。
2、MVNE模式
移动虚拟网络提供商(MVNE)模式不仅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和用户管理系统,也可以拥有服务配置的能力,虽然部分业务受限于供应商提供的交换网络,但通过对移动基础业务的深加工,重新打包业务后使其具有灵活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自由的业务定价和业务组合也能够吸引特定细分市场的用户,这种模式下的收入是除去批发成本的呼出收入,相比代理销售商(Reseller)模式,具有更大的自由定价空间。
3、Full MVNO模式
完整的MVNO(Full MVNO)模式不仅拥有交换网络、服务平台、SIM卡、编号空间还有互联互通权利,涉及到更多的基础设施,凭借自己与传统的移动运营商所签订的网间互联结算合同,可以取得一定的呼入收入,与传统的移动运营商相比虽没有无线网络,但仍然拥有自己的用户和客户品牌,这种模式下收入不光包含呼出部分,也包含除去成本的呼入收入。
在实际运用过程中,Full MVNO模式创新空间巨大,它完全控制自己的用户、价格、服务水平、技术能力,意味着他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业务创新,为顾客提供更加差异化的服务,例如灵活的付款对账方式,贴心的售后跟踪服务等,这些将导致虚拟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将集中于谁能提供更具特色的通信服务,把握住客户的真实需求,将在挑剔的市场中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