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依靠租用传统电信运营商的通信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一般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在租用基础通信资源之后,根据自身主营业务优势对通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终以自己的品牌、自建的客户服务系统,向消费者提供通信服务。
典型的虚拟号段有哪些?
典型的虚拟号段有:165、167、170、171、162等。其中1700、1701、1702、162是电信网络制式的,1703、1705、1706、165是移动网络制式的,1704、1707、1708、1709、171、167是联通网络制式的。1349、174属于卫星通信,而物联网的虚拟号段主要是140、141、144、146、148。
从虚拟号码的前四位数就可以看出,它属于哪一家。虚拟号段也更容易被标记为"诈骗电话"。因为这个号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所以受到某些网络诈骗团伙的青睐,利用此号段号码来招摇撞骗。
而且虚拟运营商相对来说,管理模式还不够成熟。计费时效偏慢,拨打客服收费,某些还存在不合理和不显示归属地等问题。
特征:
1、避免了大规模的资本沉淀,固定资产与总资产的规模也因此而大大降低,虚拟网络运营商的基础设施投资要低得多,无须投资昂贵的无线电设施。
2、在正常情况下,虚拟网络运营商的边际成本(Net Margins)要低于移动网络运营商,投资回报率有可能超过网络运营商。可见,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主要成本来自网络容量租赁费用,而后者又同终用户的数量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