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处理协调与运营商的关系
目前,我国的电信行业正处于一个艰难的转型期,传统通信业务趋于饱和,依靠用户红利的增长带来的利润增长日趋减缓,而用户对于信息化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三大运营商之间本身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也开始做出由粗放的用户规模增长竞争向精细化用户价值提升的转变尝试,在这样一个转型的关键时期,开放移动转售业务引入虚拟运营商,无疑更加刺激本就敏感的电信市场,对于传统运营商而言,不愿意虚拟运营商直接分流自身的用户群,抢走自己手中的“蛋糕”。
而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传统运营商掌控着移动通信业务质量和移动通信业务的定价权,如果简单地对移动通信业务批发买入,再倒手卖出赚取差价利润,必将导致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抵制,也将会终因为批零差价无法带来足够的毛利空间,陷入衰弱甚至消亡的窘境。所以虚拟运营商必须处理好与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拓市场的同时,做好准确的发展定位,在精细化用户体验要求的电信市场中,找准企业定位,实现合作共赢。
2、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准确投入到细分的市场
就目前取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而言,其本身业务领域已完成战略布局,准备着充足的资金和人手希望在电信业有所突破,然而大多数并没有电信业的经验,这个时候盲目的投入缺乏资源能力优势的细分电信市场或业务领域,将很难取得较传统运营商更好地业绩,所带来的结果是被市场淘汰白忙活一场。
3、如何面对现阶段的监管环境
目前,我们虽然可以发现政府的监管部门在此次的转售方案中,对于虚拟运营商的态度是支持的,然而暂时没用明确量化的政策予以支持,大部分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目前都还处于摸索阶段,一方面没有过往经验,正在积极尝试,另一方面也是在等待政府监管部门释放出更强有力的支持信号,例如在香港就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网络资源的30%必须用于虚拟运营商的转售业务,而在欧洲一些国家则对规定转售业务的批零差价做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虚拟运营商而言,如果这个时候贸然行动,为了以快的速度进入电信市场,建立客户群,树立品牌优势,往往会通过压低移动通信业务价格来吸引客户,甚至可能引燃通信市场的价格大战,触动传统运营商利益,扰乱电信行业而被监管部门紧急叫停。当然从政府监管角度来看,有个循序渐进过程,对于摸索移动转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虚拟运营商在现阶段应该以更加创新性的心态,顺应移动通信行业的监管环境和发展趋势,从中找准企业定位,发掘与运营商合作共赢的机会,共同推进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