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湖南省高支队耒宜大队民警在郴州收费站开展涉牌涉证集中整治时,查获一起变造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宝马车驾驶人被民警处以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当晚10点左右,苏仙中队民警在郴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L8G***白色宝马车的车牌上的颜色有点异常,民警迅速将其拦下,并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该车前后车牌的字母“K”被贴上一块蓝色干胶布数字“8”。这样,湘LKG***的小车摇身一变便成了湘L8G***。之后,民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刘某,郴州永兴人,刘某称,自己的车牌是老婆去选的,但是自己比较喜欢8这个数字,晚上准备回永兴县城,以为交警不会查车,而且开快车怕超速被电子眼抓拍,所以就将车牌进行了“变脸”。
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变造号牌驾驶人刘某处以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