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日前,海南省政府制定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下称《要点》),要着力在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市县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方面有新突破。
推进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方面,按照李克强总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职权公开目录”专栏,公开各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凡未进入行政职权网上公开目录的,不得行使该项职权,以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计划显示,上半年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完成省直单位行政职权公开工作,下半年推进各市县政府行政职权公开(三沙市除外),并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公开行政职权,力争年底前实现全省范围内行政职权网上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将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公开制度。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涉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如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督信息等《要点》亦做出了明确规定。海南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所有市县(三沙市除外)政府预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除涉及保密规定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此外,2014年重点推进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琼中等12个市县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争取2015年实现市县(三沙市除外)“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要点》强调,将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将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信息,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为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督工作的基本制度,在推动公共监督信息公开方面,将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水源环境、项目环评等各类环境监测信息,并继续做好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稳步推进省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等。
据悉,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新增开设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站点655个,《要点》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会庆典、办公用房等信息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要点》要求政府要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开发“信息公开专栏”客户端,搭建移动服务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更人性化的政务信息延伸服务。此外,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政务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