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开玩笑还是作案?停在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前后车牌瞬间被卸掉,这让张女士觉得很诧异。
张女士家住西安城北,昨日中午,她去凤城一路万达广场购物。12时37分,她的车进入万达广场地下停车场,13时50分许,吃完饭后,她到停车场准备离开时,发现前后车牌不见了。
“我开始还怀疑是早上在家属院停车时丢的,马上拿停车卡去刷卡查询,显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前后车牌还在。”张女士找到停车场,要求查询监控并报警。警方赶到后查询监控,证实前后车牌是在停车场丢的。
昨日下午,西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明宫分公司车场负责人承认,张女士的车牌是在他们的停车场丢的。
监控显示,张女士的车停在停车场负一层几分钟后,一辆黑色别克凯越车也进入停车场。12时51分,别克车停在张女士车后。副驾驶下来一男子,将张女士前后车牌卸去,上车离开,整个过程仅十多分钟。“男子30岁上下,别克车上应该还有一名男子。”停车场负责人说,停车场只是给顾客提供停车服务,事发后也配合警方调查,不认为应该承担顾客补办车牌所需的费用。“没有车牌,我的车都不敢往出开了。平时也没有和谁有矛盾,应该不会是报复,或许,我的车牌号像是出租车的吧。”张女士说,她的车辆牌号是陕AT29××,昨日下午大明宫派出所出具了丢失证明。
陕西高谨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谨认为,市民去购物,将车辆停放在商场的收费停车场,拿了停车卡,就和停车场形成了合同关系,停车场就应该承担看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