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民反映的平顶山市郏县公安局警官李德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一事,郏县公安局12日向媒体公开通报称,李德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已被行政拘留。鉴于李德昌为副科级干部,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反映,李德昌之前驾驶的是一辆悬挂豫A牌照的黑色本田轿车。2014年4月26日,有群众发现李的这辆轿车更换成京L牌照上路行驶,随拦了下来,并拨打110报警。李某被拦后暴跳如雷:“别人给我的车牌,你们管得着吗,要不我让给我车牌的主人过来?”随后,郏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车辆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李某所驾驶的车辆予以查扣。
网友反映称李德昌是郏县公安局纪检副书记。
6月12日,郏县公安局就此事件的调查情况向媒体公开通报。通报称,李德昌不是纪检副书记。
郏县公安局通报说,2014年4月26日,接群众举报,平顶山郏县公安局民警李德昌驾驶一辆黑色本田小型越野小轿车,行驶在郏县复兴路上凤翔大道至龙山大道段楼外楼北约100米路东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
9点20分左右,郏县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通过调查取证认定:李德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决定行政拘留5日;李德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有效机动车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行政拘留5日;李德昌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决定罚款2000元;同时对无有效机动车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罚款300元。
2014年4月27日晚,李德昌被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10天,5月8日结束,5月9日在郏县东大街邮政支局交罚款2300元,罚款收据编号为:003273。李德昌被执行行政拘留期间,郏县纪委得知此事,因李德昌为副科级干部,县纪委已入手调查此事,现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12日下午,郏县公安局办公室姚主任受访时向记者证实,李德昌确系郏县公安局纪检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