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值QQ币上网打游戏,专偷路边的报刊亭,嫌钱少还留下自己QQ号码等待后续“打款”。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世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曹世林沉溺于网络游戏。2013年9月19日凌晨,他在海安县城内的一家网吧上网打游戏,一直到凌晨两三点钟才下线。回家途经一家报刊亭时,曹世林看到报刊亭的一扇窗户没有关紧,便想到去偷报刊亭内钱财为自己QQ充值。于是,他将窗户撬开,盗得现金3800元,以及价值1115元的手机话费、游戏点等充值卡。
尝到甜头的曹世林在2013年10月30日又以同样手段盗窃另一家报刊亭,但只偷到150元。他心有不甘,临走时给老板写下留言:“充100元Q币到这个QQ号上,不然下次烧掉你的报刊亭。”并留下了自己的QQ号。
报刊亭老板发现失窃后报案。民警通过QQ所在IP地址确定位置,将曹世林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