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风雨影响,市区南环路泉州经贸学院附近路段、海西汽配城等处出现积水,有一些涉水而过的机动车车牌掉落。车主返回找车牌时,竟遇有人在路边叫卖,一块车牌卖百元。
昨日上午近11时,记者来到南环路,一车主开着白色小轿车停下,似乎在寻找前日丢失的车牌,立即有人手持一块粤B/537××号车牌凑上前去,询问是不是这一块车牌。
另有一年轻女子驾车停下,一名操浓重外地口音的男子手持六七块车牌凑上前,将手中的车牌逐一摊开,让她辨认。当失主发现其中一块车牌是自己的后伸手想拿时,该男子连忙边将车牌收起来,开口要价100元。经讨价还价,这名女子以80元买回了自己的车牌。
现场,记者看到有10多人分布在泉州经贸学院以及海西汽配城附近路段卖车牌,其中一名男子在一个多小时里,分别以70元、80元、100元的价格卖出了3块车牌。
就此现象,@泉州交警 表示,任何个人私下买卖车牌都是违法的,请各位车主不要纵容此违法行为。
补牌:半小时内立等可取
遗失车牌的车主可带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补办车牌,手续简单,补牌在半小时内立等可取,车牌的补办费是105元。
同样是在积水中捡到车牌,有人想到的是马上报警,或拨打媒体热线转交,有的人则是从中悟出了“生意经”
想赎回车牌吗?一块叫价100元,到后七八十元也能成交。如果不给钱,那就别想取牌了。
但如此一来,这与偷撬车牌再主动留言勒索的恶行相比,岂不是百步笑五十步? 道德是高的法律,法律是低的道德。
同样是事关“暴雨经济”,如果说,雨中帮人有偿推车等行为,算是一种你情我愿的事。那这种有偿捡牌行为,如果一定动辄索要百十来元的报酬,就不只是不道德了,甚至是涉嫌不当得利的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