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5点多,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在茶桃公路首南大酒店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原来两辆车驾驶员为抢一个停车位,结果发生了碰撞。
事故处理完以后,民警发现,在一旁停放着车牌为浙JK6636的白色奔驰车的车牌号,怎么看怎么怪,车辆的车牌号码毫无反光效果,而车牌号码上的数字和一般的车牌也存在很大差异。民警立即对该车牌号码进行了核查,结果根本没有这样的车牌号码存在。
随后,民警通过对酒店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车主许某,男,28岁,天台县人,对自己车辆无法查询到,许某一开始持否认态度,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套牌。
民警将车辆和车主带回中队并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车主终于承认这块车牌号码为假牌照,是他在天台洗车过程中看到有一块假牌于是就安装在了自己的车上。
许某说,由于平时自己在开车过程中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经常出现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和电子监控不止一次两次抓到了,现在自己的驾驶证已经累记扣满12分,因此想到了这个办法以躲避处罚。而后许某又交代,在他的车内部还有一块假牌照(浙jKC809),也是用来躲避电子监控的处罚的,现在对自己的这个违法行为表示非常后悔,同时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对他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明确规定,使用假牌上路行驶,应当处以罚款2000~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