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拍卖车牌以来,已经有13.35亿元收入,其中今年上半年为3.35亿元。7日,广州市财政局局长袁锦霞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修订稿,竞价收入收支计划应报市人大审议。袁锦霞透露,将从支出内容中挑选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价,必要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车牌拍卖收入理应每一分钱都用于发展“公交优先”的相关项目,用于补贴和支持公共交通,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改善市民出行条件,使广大市民直接受益,即“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事实上,已经实行车牌拍卖收入的城市,也是这么向公众承诺的。但问题是,从目前情况来看,车牌拍卖收入支出的公布显然太过模糊化,应有细项支出账单,以令公众信服。
比如,上海市去年曾公布,2011-2012年上海市车牌拍卖收入共计118.12亿元,支出共计107.89亿元,支出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公交购车补贴、公交优惠换乘补贴、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显然,这样的公开很是笼统,为何就不能公开具体账目呢?而广州拍卖车牌的收入怎么花的,也是笼统模糊,记者查阅发现,大一笔4.3亿余元是用于公交行业综合补贴支出,此外还有1.65亿余元是用于水上巴士发展,还有一些钱是用于建设公交站场、购买车辆以及公共自行车等,有2003万元是用于新能源车补贴,不过这些公布都只是晒大数,没有细项支出情况,拍卖收入支出透明化依旧未解。
正是因为车牌拍卖收入支出的模糊化,社会各界很早就在呼吁解开这个谜。作为一笔巨额的公共资金,具体都花在了哪里?是不是每一分钱都“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无数案例告诉我们,公共资金如果缺乏阳光操作、缺乏有效监督,出问题的概率就很高。如果仅仅是报个总数,笼统大概地交代去向,显然满足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众需要了解的是这笔钱的使用细节、具体账目,否则,暗箱运行的资金,就很可能成为一笔“账外账”、糊涂账!
因此,我们不仅要有制度性的保障,如广州市正在制定《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办法》,更要由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竞价收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审计。广州市将组织开展竞价收入资金绩效评价,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从支出中挑选项目引入第三方评价,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还是不够彻底公开。第三方评价应该对所有的支出项目都进行资金绩效评价,看看车牌拍卖收入的每一笔支出是否合理、恰当。
车牌拍卖收入支出不应再模糊化了。车牌拍卖收入、支出接受人大审核监督、审计监督是应有制度之一,同时,每年的支出细账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开,实现精细化、透明化,接受民众的监督,使这些资金真正专款专用,“取之于交通、用之于交通”,而不是被挪作他用;更应实行第三方评价,以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