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购买汽车的车载电话号码带有“9214”,李先生认为很不吉利,要求4S店更换汽车。今日上午, 李先生与北京首创中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汽车买卖纠纷案开庭。
上午9点,李先生准时坐在原告席上,被告北京首创中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销售主管和公司代理人参加庭审。
李先生称,他于今年6月初在被告的4S店购买一辆小汽车,验车后激活车载服务系统发现,该车载电话号码的后三位数字为“214”,他当即提出要更换此号码,但多次协商无果。
李先生认为,他付款享受服务,不应被迫接受其忌讳和反感的东西。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将该4S店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退车,返还车款159900元。
李先生说,买车时他缴清全款后才能激活服务系统,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车载电话的具体号码。“我在支付车款时没有权利挑选电话号码,这剥夺了我知情权和选择权。”李先生认为。
被告北京首创中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被告在购买这辆车前于2011年在同一家4S店购买过一辆车,所有服务的流程原告很清楚,而且辆车的安吉星服务电话的号码也带着“4”,原告未提出过异议。
李先生则反驳,“我并不是说号码带4不能接受,是9214有谐音‘就儿要死’,因此我希望换一个服务号码,但被告就是不给换。”
终被告表示,可以理解原告的心情,愿意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同意更换安吉星模块。但是,因为号码中带有4就退车,不符合退车条件,他们不能同意。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