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消费者陈先生在某通迅运营商一营业点办理了固定电话绑定手机的套餐,合约期两年。按照合约规定,陈先生在24个月内都必须使用该运营商的套餐业务,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商。两年到期后,该运营商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消费者是否续用或者变更。直到今年8月底,因电话欠费,陈先生去营业厅缴费,要求查看清单,发现原有套餐的基础上多了“彩铃”和“虚拟网包月”两项收费业务,虽然费用不高,但已收了一年多,且陈先生从未办理过虚拟网之类的业务。陈先生认为该运营商在手机欠费提醒缴费的情况下却对套餐只字不提,未尽到合理告知的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面对陈先生的质疑,该运营商的解释是系统自动生成新套餐。在陈先生的据理力争下,多收的费用得到了退还。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对此类消费一定要慎重选择,以免造成损失。绑定套餐计费的优惠大多有很多限制条款,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要向营业员详细了解计费方法、低消费金额等约定信息。定期查询话费账单明细,发现内容包含不明消费项目的及时与运营商联系,有不合理收费可以要求相应赔偿;签订使用协议后要保留好原始单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