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交巡警支队了解到,6月29日起,我市各地车管所服务窗口通过计算机自动选号方式选取车牌号码的数量,由现有的“10选1”调整为“20选1”。届时,车主能够在20个候选号牌里面选择1个号码。
此次调整适用于在我市登记的所有类型机动车,即办理注册登记地为我市的机动车。目前,泉州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每日办理的机动车计算机自动选号的车辆近千辆。
民警提醒,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选号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到车管所窗口受理后进行“10选1”方式选择号牌,6月29日起改为“20选1”;另一种是车辆所有人先在互联网上自主编号,选定号牌后再到车管所进行注册登记,确认号牌。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