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流量不清零”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了。按照一般用户的逻辑,个月没有用完的流量转到第二个月继续使用。可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所谓的将流量清零的时间从30天推迟到了60天的流量“不清零”吗?
套餐即契约
不管是短信套餐还是流量套餐,本质上是为了优惠,或者叫省钱。这可以和租房做类比:有一种租住方式是日租,还有一种是月租,如果再细分,钟点房也可以算一种。如果我们要在某个地方中长期居住,经济的一种当然就是月租,它相较其他方式都更便宜。这种经济性是房客和房东达成契约的后果,具体到那一张租房合同。
运营商所推套餐本质上与此相同,就是在用户认为按照一般资费来使用流量或短信之类的服务不划算的情况下,与运营商达成契约:由运营商提供更大幅度的优惠,以月收费的形式结算。比如,原本某运营商按照0.003元/KB的标准收取流量费用,用户发现自己每月移动数据网络用量在400MB左右,某运营商有个基础套餐76元/月包含了400MB流量,这显然比不订套餐是0.003元/KB的收费划算多了,所以选择购买这种套餐。那么理论上,就应该承担当月可能无法用完400MB导致的浪费损失。
从道理来看,运营商没有义务将用户本月未用完的套餐内流量累积到下个月,继续让用户使用,因为这份契约本身就存在优惠属性,而且这份契约也将这400MB的使用期限标注得非常清楚,就是30天,并不是没有告知用户。就好像房客春节期间回老家半个月,然后跟房东说:这半个月你不能算我的钱,因为我没有住在你的房子里——说出这样的话,房东应该有十足的理由不爽吧?
资费下调才是王道
从根本来说,之所以有那么多人认为月末流量不应清零,还是因为运营商的收费不够合理。比如0.003元/KB这种收费本身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大约即便是达成契约已经优惠过后的76元400MB流量都不是个便宜的选择。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呼吁的,并不是流量月末不清零,因为如前文所述,这样的执行方式并不合理;而应当呼吁资费下调,一方面是即便不使用套餐,对那些每月移动数据用量不多的人而言也不会产生太高的费用,另一方面就是套餐的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或者套餐内包含的服务量更大。这才是对用户和运营商而言都可以承受的方式。
吉号吧小编说
或许有时候,我们的呼吁只是为了满足我们自身的想法,流量当月“不清零”小编也一直认为是换汤不换药,我们应该呼吁的是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