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铃业务的资费由月功能使用费和信息费构成。
1、月功能使用费
用户申请开通彩铃业务即按月收取月功能使用费。彩铃业务月功能使用费每月5至10元,各公司可结合本地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客户交纳月功能使用费,可免费获得一首彩铃,在客户申请开通业务时选定。各公司应提供基本彩铃曲目供客户选择。
月功能使用费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不区分上、下半月,客户申请成功即开始收费。
2、信息费
用户选用由第三方SP提供的彩铃业务,需交纳信息费。信息费资费标准原则上由SP确定,各公司审核。信息费应主要采用按次计费的方式,价格上限为每首5元;如采用其它资费方式,各公司应加强审核,并监督SP对资费的告知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