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盘锦吧一女子发帖,她说丈夫去世后,丈夫的天价电话号码被继女非法获得,由此引起了一场女儿与继母争抢靓号的官司。
该女子在帖子里表示:我是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梁某某,我诉被告盘锦某运营商一案,现我提出如下异议:1.我丈夫生前与被告签订合同,享有手机卡号为13××××77777,现我丈夫已死亡,此手机号应转为遗产由我继承,故我享有该手机号的所有权,被告无权处分我的遗产,将其过户到死者的女儿名下,属于无权处分该遗产,故被告与死者女儿签订的合同无效。
该帖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并被其他网络论坛转发。记者看到网友的留言对这个天价电话号码纠纷表示关注,并表示该电话号码可能价值巨大。
手机号码至少价值60万
一个尾号77777的手机号码引起亲人间两起法律官司,该号码的价值应该不菲。
网友称这个号码是盘锦的老号码,价值不菲,至少可以换一台丰田霸道汽车,还不费劲儿。如此天价的手机号码主人应该也不是普通人,一般这样的号码在盘锦都是身份的象征,主人轻易也不会转让的。
经销商表示,这个手机号码售价至少也要60万左右,还有巨大的升值空间,因为这是稀缺资源,每个二手电话号码经销商都会收购。
法院民事判决书上显示,1999年10月31日,被起诉的运营商将13××××77777过户到死者张国文(化名)的名下,双方建立了合同契约关系。
一审判决:过户合同无效
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显示,发帖人梁某某表述,她和死者张国文(化名)是夫妻关系。
2010年12月29日梁某某的丈夫死亡,在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该手机号码被张国文女儿办理了过户手续,梁某某知道后多次投诉。梁某某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确认二被告变更SIM卡过户合同无效。2.判令其13××××77777卡变更为原告名下。
2013年8月5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和关于13××××77777的合同无效。
继母比继女大3岁 该号已冻结不能交易
从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上看,梁某某,1982年出生,而死者张国文的女儿是1985年出生。
记者拨通13××××77777这个号码,张国文的女儿在使用这个号,她表示父母确实曾离婚,父亲死后,她用父亲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簿合法地办理了号码过户。对于家庭的纠纷和变故,她表示不想接受采访。
运营商取的宣传干事介绍说,因为纠纷13××××77777这个号码已被冻结,不能交易和过户。她提供了盘锦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该判决的日期为2014年1月,该判决认为,13××××77777是死者遗产,死者女儿和梁某某都有取得该卡使用权的可能。该公司宣传干事告诉记者,双方纠纷结束取得共识后,才会办理该卡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