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位司机,借朋友车开,谁料到借车期间竟被盗后车牌,更料不到的是还被交警扣12分,拘留15天,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集号吧小编为您慢慢道来。
近日,拱北交警大队的梁警官在九洲大道一带巡逻,途经白石路,突然被前方一台粤cmb××8小车吸引住眼球,远远看去,车辆铁牌上没有任何的固封,民警随即加速靠近仔细观看,车牌无论从反光度、字体等方面都和真实车牌有很大区别,于是马上拦停车辆。梁警官下车仔细观察这块吸引眼球的后车牌,才发现那根本不是车牌,而是一张仿车牌的贴纸。
司机卢某见状,马上走到交警跟前解释:“这车是我向我好朋友借的,谁料到在他不在珠海这段期间,后车牌突然就不见了!”原来,这辆小车的车主,也就是卢某的好哥们,早在2013年就把车过户给卢某了,没想到委托过户的中介出了大差错,手续齐全后竟丢失了一份车主重要资料,终没能完成过户,这哥俩也不想太计较,因此,卢某便继续在珠海开着自己“铁哥们”名下的小车。一直相安无事,怎料到近突然遇到车牌丢失的窘境,原车主人在湖南,一般逢年过节才回一趟珠海,而卢某虽在珠海生活,但并不熟悉车牌报失和申领新车辆铁牌的流程,急着用车便想到贴贴纸的办法,以为车牌号码是真的就不会有问题。
梁警官只好耐心地给卢某普普法了,车牌号码虽是真的,但“车牌”却是伪造的,一样违法。卢某没想到自己一时疏忽,竟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不过既然自己做错了事,只好接受处罚,终卢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卢某将因使用仿造的机动车号牌而面临罚款5000元,记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
集号吧小编在这里就要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的法律只是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伙伴们可不要学这位司机哦,还是要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司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