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靓号强迫消费者掏冤枉钱的服务质量投诉,近被湖北武汉的新闻媒体多次曝光。部分持有手机比较好号码的用户反映,仅仅因为手机号码的数字组成或连号或顺号,便被陷入电信企业的霸王条款之中,不能自拔。一句话,就是相对于不连号或不顺号的手机号码用户,在同等服务条件下要多掏钱,甚至没有服务也要掏钱。
事实上,手机靓号与普通号码的用户一样,并不享受额外照顾和特殊服务,但与普通号码用户不同的是,电信企业把比较好号码的用户,当成了“宰客”的特殊群体。2014年,电信武汉分公司就专门制订了比较好号码定价计划,该计划明确规定了《比较好号码80元保底户级定价》,也就是说凡是持有比较好号码的手机用户,每月各项通信的低消费必须达到80元。
对手机靓号实行强制性的低消费,让众多的手机用户无可奈何。由于使用了比较好号码,这些用户既不能享受经济实惠的通信服务,也不得自主选择和使用需求合理的资费套餐。当地一位号码尾数是顺序号的手机用户,在电信武汉分公司洪山路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时,就遭遇到服务员和《电信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前后夹击。
当时,这个营业厅的服务员通过电脑查询后,告知这名用户你的手机号码是比较好号码,需要签订一份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这名用户困惑不解的说:当时这个手机号码是在窗口随机选择的,至今已经使用了10多年时间,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比较好号码呢?听完这名用户的解释,服务员干脆地回答:要么签订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要么办理拆机停号手续。
这份《电信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首先标明了“长期有效”,其协议中规定:比较好号码业务是指由甲方自主选择的有意义或便于记忆的号码。比较好号码只能选择电信公司规定的许可范围内的资费套餐,其预付话费不予退还也不能转账,也不得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听完服务员说一不二的话语,看到这份措辞生硬的条款,再想到使用熟悉的号码,左右为难的用户无奈地签订了协议。事后,这名用户还被服务员再三提醒:比较好号码更不能办理携号转网业务。
根据《电信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保底消费规定,比较好号码每月低通信消费额度为80元。根据这道不平等待遇的消费“门槛”,比较好号码的手机用户无论选择哪一档资费套餐的电信服务,实际上都受到《电信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制约,电信企业在单方面地对比较好号码的手机用户设置消费“门槛”的同时,还进一步切断这批手机用户自由携号转网的后路。
对于接受了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手机用户,大都出现了保底资费难以用完的问题。日前,一位手机用户在查话费时发现:今年6至10月,他的月基本费、国内漫游通话、直拨国内长途、国内短信费、手机上网使用费的总额是158.51元,月平实际消费31.7元。但是,按照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规定,他却被扣缴了消费不足补差总额242.03元。
五个月时间,这位比较好号码的手机用户发生的全部费用是400.54元。其中,实际使用费用仅占39%,而白白地被扣缴的消费不足补差额却高达60%以上。记者就此事问及电信武汉分公司的客服人员,得到的回答是消费不足补差就是执行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规定,即使手机用户没有享受服务,只要未能达到当月的保底消费,也要无条件地扣缴这笔补差,谁让你使用的是比较好号码呢?
据了解,几乎所有的持有比较好号码的手机用户表示,他们办理的手机号码此前大都已使用了十多年,以前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比较好号码的事情。只是到了2014年以后,电信武汉分公司才单方面出台了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也就是说他们的手机号码使用在前,而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签约在后,以至于造成目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尴尬局面。
有记者就《电信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是否公平合理的问题,向当地法律专家进行了咨询。这位法律专家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履行义务。他认为,电信运营企业对比较好号码手机用户设定了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实际上是对用户实行强制交易。尤其是比较好号码使用协议的制定,排除或限制了消费者权利,以此减轻或免除了经营者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等,因此该协议的双方约定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电信企业应该通过消除门槛,解套降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真正做到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