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关于受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即日起,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落户挂牌事宜。
(一)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五
(二)业务办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号人保城西营业厅
(三)电动自行车挂牌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动或电驱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四)咨询电话:
0971-6302120
0971-808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