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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电动车上牌地址

通化电动车上牌政策 来源于(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通化地区自2023年5月1日起,为新售及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登记业务。

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正式号牌。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①具有脚踏骑行能力;②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③电驱动行驶时,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④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车况良好,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办理时间从2023年5月1日起,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实行全流程免费,号牌号码以“十选一”随机选取的方式,由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并发放。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证明。

对于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的;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的;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属于被盗抢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将不予登记核发号牌。

附件:通化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点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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