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公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明确表明将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然而还是有很多人,不去弄清事实真相,就擅自发布虚假消息。
2018年1月20日晚,安徽大量微信朋友圈流传出这样一则新闻“肥东一公园出现抓小孩事件,警察都没追上。”一时间无数网友纷纷转载,然而此事究竟是真是假?2018年1月21日凌晨,安徽省肥东警方发布通告称,此事件为谣言,传播谣言者已被行政拘留。
此类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微信小程序平台运营规范》,涉嫌传播虚假营销信息,对用户造成骚扰、破坏用户体验、扰乱平台的健康生态。
2018年1月18日,安徽省肥东某微信公众号注册人在其微信群中看到该虚假信息后,未经核实便选取复制照片和截图等相关信息,将照片截图整合在一起后,发布消息称安徽省肥东出现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偷盗财物并拐骗小孩。
经公安机关调查,此信息无中生有,且造成恶劣影响,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肥东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0日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
由于之前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小编再次提醒大家,对于朋友圈里的不实信息或从不明渠道得到的信息要加以甄别,更加不能盲目加以传播,导致引起社会恐慌或恶劣影响,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