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行查询,这些钱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完成交易的银行认为是持卡人泄露了个人信息
一年多前,太原的宋先生在建设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先后转进一万多元,但从没取过钱。2010年11月,他偶然查账户余额时,发现账户上少了4630元。更离奇的是,通过查询交易记录,这些钱竟是给64个手机号交了话费,这些手机号码涉及全省各地。
银行卡上,莫名少了4000多元
在宋先生手里,记者见到了他开户时的银行回执单,开户时间是2009年9月12日。宋先生说,银行卡是在建设银行并州南路支行办理的,主要是为了转自己的工资。办卡后,他先后向该账户转进一万多元,但从来没取过钱。2010年11月,有朋友要给他汇钱,他就把这张银行卡的账号告诉了朋友。
朋友汇了钱后,宋先生在自助取款机上一查询,发现朋友汇的钱是收到了,可自己账户里的钱却少了4000多元。他赶紧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查询交易记录。4630元,给人交了64次话费
很快,银行方面给打印出了交易记录。一看,宋先生就傻眼了,长长的交易记录上全标的是代交话费,一共交了4630元。
在银行提供的交易记录上,记者看到,从2010年10月7日到2010年10月25日,该卡一共有64次交易,全部是代缴话费,涉及的手机号码有移动的,也有联通的,范围涉及吕梁、运城、晋中、临汾等地,交易金额也有高有低,多的一次是交了150元,少的一次是30元,其他多数是100元或者50元。
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银行的人告诉他,这些交易全部是通过手机拨打建行客服电话完成的,肯定是因为宋先生没有保管好个人信息。“可是卡一直在我身上,没有人知道密码啊!”宋先生觉得很冤枉。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建设银行并州南路支行。负责个人业务的王艳铭(音同)告诉记者,他们也非常重视此事,接到反映后,立刻向上级和相关部门逐一反映了这个问题。
“通过客服电话交话费,只要知道客户的身份证号和交易密码就可以办理。银行这边肯定不会出什么问题。所以我们判断是客户自己把个人信息和密码泄露了出去,导致账户里的钱被盗。”王艳铭说。交费机主:是通过淘宝网店交的话费。
交易记录上,有十几个是太原的手机号码。宋先生随机给其中几个打了过去。接通电话的人都说,交易记录上记录的日期当天,自己确实交了话费,但话费是通过淘宝网上的一家店铺交的,他们则把钱通过网银支付给店主。
记者也拨通了其中一个手机号码。交易记录显示,2010年10月10日,这个手机号码通过宋先生的账户,交了150元的话费。
电话很快接通,接电话的是在太原上学的大学生小魏(化名),小魏告诉记者,2010年10月10日,自己确实通过淘宝网上一家名叫“**乐购屋”的店铺,给手机充了150元的话费,“当时这家店铺在搞优惠活动,我充150元话费,实际只花143元。”
记者随后登录了小魏所说的淘宝店铺,这是一家专门经营手机话费充值的店铺,网页上显示的店铺所在地是四川雅安,创店时间是2009年10月18日,交易从2010年8月30日开始,一直到2011年1月24日,不断有人在这里给手机充值,手机号码遍及全国各地。记者试图和店铺老板联系,但对方一直没有回音。律师建议:责任尚难界定,得先查清被盗原因
银行卡上的钱肯定是被盗了,宋先生赶紧报警,可更让宋先生郁闷的是,派出所民警告诉他,钱是存在银行被盗的,他应该和银行交涉。随后,宋先生来到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刑警队报案,民警表示,按照规定,被盗金额在5000元以上,分局刑警队才能立案,宋先生卡里丢了4630元,还不够分局刑警队的立案条件。
“银行说是我泄露了个人信息。公安又不能立案。难道我这4630元就白丢了?我是否可以起诉给我开户的银行?”宋先生问。
就宋先生遇到的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山西民权律师事务所的李建军律师,李律师说,宋先生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一时很难判断是谁的责任,关键是应该先找到钱丢失的原因,这只能依靠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建议宋先生继续向公安部门反映。在未确定钱丢失原因的情况下,不建议宋先生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小店分局经侦队的民警,民警说,一般的银行卡案件,确实是5000元立案,但这件事情有一定的特殊性,宋先生可以直接来经侦队反映案情,他们再判断是否能立案。
本报记者 孙亮
律师提醒:应该找到钱丢失的原因,这只能依靠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在未确定钱丢失原因的情况下,不建议宋先生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