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学者、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任何社会管理措施都不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按现行法律,在未获手机用户授权的前提下,任何移动运营商和政府部门均无权获取用户个人信息并发布,更遑论“发展个人定制业务”盈利。
他指出,现有技术手段已能满足有关部门监测城市交通流量的需要,靠对个人手机的精确定位来监控市民出行信息,既无必要,又不可行。严格地说,作为北京市主责科技发展和政策制定的政府部门,北京市科委此举可谓“不务正业”。
首先,尽管北京市科委强调“在数据服务的过程中,将严格保护隐私”,且“对用户开放的数据并不针对个体”,但是,从其公开方案可以获知,这一承诺能否真正说到做到,“根本无法保证,公众也缺乏监督权”。
他指出,移动通信运营商通过类似手机定位的功能,把用户信息建成一个平台,这是一种增值服务。该服务在用户签约时如未明确告知用户,那么无论是移动运营商还是政府相关部门,擅自设立“霸王条款”调取个人信息,都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目前,北京已实行“手机实名制”。北京市科委称,只要用户手机一开,该系统就“很容易确定用户移动的距离和大致方向”。既然被定位的是“移动现有在京手机”,那么在对机主的身份识别时,必然会涉及用户个人数据。
当前,个人信息有偿交易黑市屡打难禁,一旦政府方面把1700万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甚至实时动态集中,再发至交通管理部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甚至城市规划部门,很难保证每个环节都密不透风,大大增加了个人隐私被有意或无意泄露的危险。
其次,在当前,北京区域移动运营商不止一个,每个运营商都有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用户,如果“厚”移动用户,而“薄”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政府有关部门希望借此掌控市民出行信息和规律的初衷也会落空。
同时,截至2009年末,北京市户籍人口1246万,流动人口突破1000万,实际常住人口已超过了2200万。如果上述系统对“北京市民”界定模糊,仅针对北京户籍人口和登记的暂住人口,那就忽略了外地来京人员,终监测结果也会有较大偏差。
周汉华指出,北京市科委作为政府部门,其法定职责并不涵盖交通管理和人口监控,此举只能理解为政府部门“不务正业”手机定位涉及大量公民个人隐私,建设该监控系统前,应组织专家论证。而且哪些专家参与了研讨,发表了何种观点,具体结论及其理据何在,均应公开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决不能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