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学校路段由于车流、人流量大,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很多学校路段都会设置禁停时段。然而近日,湖南岳阳平江县一辆小车就在禁停时段停在了学校附近。该驾驶员目前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一辆湘F3N0**号牌的小车停在了启明中学校门口附近。车停好后,一名男驾驶员下车,手里拿着一张纸走到车尾部并蹲下开始遮挡车辆号牌。等他站起来时,车牌的后两位数已经被白纸完全挡住。几分钟后,男子驾车离开。但车牌上遮挡号牌用的白纸依旧没有撕掉。据了解,由于该处是学校路段,人流、车流量较多,为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该路段在6:30—19:30期间被设置为禁停区,实行电子警察抓拍。小车驾驶员在禁停时段停车,为了躲避监控的抓拍,才想出的遮挡车牌这一招。随后民警通过车牌找到了该驾驶员,并依法对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大了道路安全的事故隐患,同时也是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之一。开车需要暂时停车时,要多加观察周围的禁停标志,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耍小聪明”,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