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的定义很广。一般我们常见的手机靓号有连号,对子号,顺子号,领导号……等等。很早以前可能运营商还对各种号码一视同仁,现在不同却不同了。根据号码的稀缺程度,把一些尾号是连号或者有规律的号码规定为靓号。靓号的每月低消费额度由运营商说的算。越稀缺的号码,每月低消费额度越高。
有很多人觉得这些不合理。我们来一起探讨下关于靓号的一些规定。
靓号的低消费和套餐费是一样的么?
根据运营商的解释,套餐费和低消费并不是一回事。套餐费是你支付一定费用,运营商提供一定量的语音通话时长、流量、短信。而低消费和套餐费无关。
如果你打电话、用流量的费用高于低消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如果打电话、用流量、套餐费加在一起也没达到低消费额度,还是要按低消费额度收费。
靓号的低消费是“霸王条款”么?
这个不一定。是不是霸王条款要看有没有和运营商签订“靓号低消费协议”。如果运营商提供不了靓号低消消费协议,那么这类没有协议的靓号收取低消费就是霸王条款。如果运营商能够提供靓号低消费协议,而且这个协议上有你的签字,那么就不算霸王条款。
靓号设置低消费合理么?
先说结论:合理。是不是与大家理解的不太一样。
这里说说为什么靓号设置低消费是合理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报》:“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
《通报》明确了所有的号码的价格都实行市场化调节。意味着运营商根据法规,有权对销售的所有号码制定价格。靓号也是号码的一种,运营商对靓号设置低消费额度在法律层面上是合法的。虽然合法,但对用户来说是极其不合理的。
靓号的长期合约是不是违规?
靓号的合约通常很久,低也要20年,有些甚至是终身合约。这是运营商单方提出来的,用户只有接受和不接受两个选项。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看,用户只要签了“终身合约”就意味着认可这份合约,运营商就是不是违规的。其实也容易理解,每个运营商都有法律事务部,他们不可能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
靓号过户要收低消费是不是合理?
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都有着同样的规定,靓号过户后,无论过户前是不是有低消费,过户后一概按照现行的低消费收取。对用户来说,这是极其不合理的。但是运营商根据《合同法》,可以选择靓号过户后取消低消费,也可以按跟新用户签的合同改为收取低消费。从法理的角度看,在靓号过户后是否收取低消费都不违法。
如果运营商事事都按法律法规办,靓号就不能降低低消费了么?
既然运营商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我们也可以从法规的角度,用变通的方式降低低消费。具体方法就是携号转网。根据工信部对携号转网的要求,运营商不得对携入用户设置单独的价格资费,不得制定引导性或歧视性的规范。
说白了,就是接收携号转网的用户时,要跟新开卡的用户一样,不能给携号转网用户特殊优惠,也不能提高携号转网用户的套餐费或低消费。这里隐含的要求就是对携入的靓号用户不得设置低消费。
我们可以要求运营商按照携号转网的要求,把靓号转到其他运营商,过了120个自然日后,再从其他运营商转回来。从法规的角度看,这样一出、一进,运营商就不应该收取靓号的低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