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是人们日常代步工具,换车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但在过车过程中也会有一些麻烦,那就是车牌问题,由于车辆过户可以而车牌不能随车辆一起过户,因此省下的车牌如何处理呢?有的车主想保留"好的"车牌继续使用,却不了解具体规定和条件,下面带大家详细探讨2020车牌二次保留比较新规定。
机动车号牌保留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二)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牌保留条件
(一)原车车牌已经使用超过一年;
(二)车辆转移、注销、迁出可保留原车牌;
(三)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可以申请保留车牌;
(四)所涉及的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处理完毕。
近日,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包括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等,其中互换机动车号牌是如果名下有2辆车,并且号牌种类相同(比如蓝牌和黄牌不能互换)的非营运车辆就可以互换车牌,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方面,以往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一年内可以保留原号,但新政策后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由原来保留一年改为两年。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种:车牌的赠与
这是当地政府赠予给企业或者个人使用,并不能通过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相互赠予来获得。由于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
第二种:继承过户
例如直系亲属的过世,原则上车牌不属于私有财产不能继承过户,但在北京和上海等特殊城市,车牌本身就是非常有价值的东西,在这样的城市中还是可以继承,但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因此需参照地方政府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