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立足数字经高质量发展视角,全面透视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决定。
01 健全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
统计显示1,2016-2022年,国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速为22.6%,是同期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年均增速的1.5倍;2022年达到29.6万件,占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2.6%。数字技术在技术创新体系中形成态势,决定中相关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
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决定提出,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治理体系。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制度层面的创新是其重要构成。数字技术领域的产业政策,可以更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促进数字技术的合理布局和持续创新。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决定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要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数字领域的科技型骨干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深化,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和提高企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将起到更关键作用。决定还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数字领域科技型企业作为技术和市场的直接纽带,将加速技术到产品的成果转化、产品到产业的规模发展。
强化基础研究领域。决定提出要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性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2022年,全国基础研究经费2023.5亿元2,比上年增长11.4%,总体研发经费占比为6.57%,比上年提升0.07个百分点。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研发经费的结构导向,为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布局提供了指引。
02 完善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数字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源。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约12万亿元3,占GDP比重10%左右;其中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和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均高于同期GDP增速。数字经济相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将进一步释放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作用。
健全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制度。决定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中,要求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数字化赋能作用将极大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推动一体化协同发展。决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同时提出,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数字化方式为打破区域壁垒、推动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了创新工具和手段。
强调绿色和安全发展方式。决定提出,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一方面,聚焦建设美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方面,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绿色和安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加快数字经济对外开放。决定提出,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
03 完善数字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夯实式现代化底座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基础设施是推进式现代化的坚实底座。截至2023年底4,我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162万个,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量达11.4亿个,互联网普及率达77.5%。数字基础设施为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规划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决定提出,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随着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的迭代升级,数字基础设施的构成也将不断扩充,涵盖连接、存储、计算、平台、安全等各类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