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爆料称,过去一两年,他的孩子所在学校老师已要求他下载了6款教育类手机软件,不少手机软件功能雷同、粗制滥造,有的甚至还要收费。媒体调查发现,在全国多地均存在类似情况,有的手机软件还和教育部门达成合作。
2014年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我国教育手机软件总数量超过了7万个,约占手机软件市场份额的10%。而2016年7月的一份统计显示,众多教育类手机软件中,月度活跃用户规模在100万人以上的接近100个,有的月度活跃规模达上千万人,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于是,一些教育类手机软件为了扩大用户量,会争取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合作,给校方或者老师“推广费”,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推广产品。
随着互联网教育浪潮的兴起,各类教育手机软件如潮水般涌现。客观来说,教育手机软件在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辅助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强制家长使用某款手机软件,却不是推动教育信息化,拥抱互联网教育的正确姿势。
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虽然明文规定,是否用手机软件进行教学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可实际上,所谓“自愿”只不过是一种说辞,跟强制使用没有本质区别。比如一些学校将某一种软件作为布置作业的唯一平台,或者要求学生必须使用某款软件完成作业,实际上就是变相强制学生使用该软件。对此,学生及家长很难有说不的权利。
对于互联网教育行业的发展来说,这种推广方式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不是依靠比较好的产品和服务赢得用户,而是剑走偏锋,终可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不利于互联网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假借教育的名义,通过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学生或家长使用某款软件,并以此牟利,在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违背了职业道德,更损害教育的公信力。
针对出现的这些现象,教育部门首先应该自我检查,对于部分学校存在的问题则应主动介入监管,防范好推广使用信息化平台中出现的负面问题,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维护教育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