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散发、张贴和涂写“小广告”行为,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12月9日上午,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了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会。
此次会上宣读了由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和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暂停“小广告”发布者通信号码服务的通告》,通告规定,凡违法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影响城市容貌的,当事人必须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自当日起,非法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的当事人,不依照《通告》规定接受调查和处理的,由城管部门通知电信管理部门暂停“小广告”上公布的通信号码的服务。通信号码暂停服务后,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城管机关通知电信管理部门重新开通被暂停通信号码的服务;“小广告”含有涉嫌伪造证件、非法刻制印章、非法经营药品、非法行医、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内容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每月将非法小广告暂停和撤销暂停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