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盛先生反映自己办理停机保号的靓号正在被别人使用,这让他十分不解,当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情况,通信公司在未告知、也未取得他同意情况下,就把这个手机号码卖给了其他人,认为这一做法不合理,要求通信公司退还该号码。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通信公司了解情况,查找出2015年盛先生对尾号为8777的手机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的记录。“当时说好停机保号只要每个月交5元钱就行,那个号码里面的花费足够扣两年多的,为什么后来就把我的手机号给卖了?”盛先生说,这个号码他自己很喜欢,准备近期重新启用,“现在号码成了别人的,这对我造成了不便。”该通信公司工作人员说,盛先生尾号为8777的号码是神州行标准单项卡,于2015年6月4日通过客服电话办理的停机保号业务。该手机号码销户的原因为话费到期,3个月后系统自动销户。该负责人说,正常使用的手机因话费一直在消耗,所以很少人会留意到话费有效期变更这个问题,盛先生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
“主要是遇到了这样一个特殊情况,盛先生属于2011年1月1日前入网的神州行品牌客户,话费存在有效期。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公司就取消了话费的有效期,此前入网的用户可通过客服热线或到营业厅取消话费有效期。”该通信公司佛堂营业厅经理解释,取消话费有效期后,如果客户申请办理报停业务,在停机保号业务期间,跨整月将收取5元/月的停机保号费,由于盛先生没有办理过话费有效期取消,话费会自动到期,就出现了销户的情况。
市场监管调解人员表示,消费者在申请手机号码时所签订的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消费者并不拥有手机号码的所有权,仅有使用权。合同中有一项条款中写明了“欠费满3个月的,公司方有权做销号处理” ,只是大部分的消费者并没有在意。所以,通信公司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回手机号码,并不构成侵权。但是对于话费存在“有效期”一说,盛先生在通过客服热线办理时相关业务客服人员并未进行过提醒,也存在一定过失。目前双方并未达成合理解决方案,盛先生正通过其他渠道继续维护权益。小编会继续跟进报道,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