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期,统治阶级往往将玉器视为权力、身份和财富的象征,视玉为宝物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故琢磨了许多璀璨夺目的玉器佳品。湖北省博物馆收藏的这件商代大玉戈,温润光洁,色沁自然,是我国迄玉戈之王
商周时期,统治阶级往往将玉器视为权力、身份和财富的象征,视玉为宝物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故琢磨了许多璀璨夺目的玉器佳品。湖北省博物馆收藏的这件商代大玉戈,温润光洁,色沁自然,是我国迄今发现的玉戈之大者,堪称“玉戈之王”。今发现的玉戈之大者,堪称“玉戈之王”。
这件商代大玉戈,出土于武汉黄陂商代盘龙城遗址李家嘴3号墓,扁长形,青黄色,蛇纹石玉质。长94厘米,援长48.8厘米、宽11厘米、厚仅1厘米。戈的援部(刃部)略呈弧度,尖削锐利,中脊,直内,后端饰以圆形小孔,在使用的时候以绳子穿过圆孔,将玉戈固定在木柄之上。整件器物用玉石片仿铜戈式样精心琢磨而成,表面平整光滑,器型体薄而扁,端整大气,玉质精细温润,纹理细致,线条流畅。通体琢磨精致,光润晶莹,显示了商人高超的琢玉工艺,作为随葬的珍贵器物,这也是墓主人身份地位显贵的一种标志。
戈本是商、周时期盛行的一种青铜兵器,与青铜矛和青铜钺的刺杀、斩杀不同的是,青铜戈主要用于钩杀敌人。以玉为戈,则始见于4000年前的二里头文化和凌家滩文化时期的墓葬。由于玉石质地坚脆,无法将玉戈用于实战搏击,考古发掘也证明出土玉戈无使用痕迹,可知商周时期的玉戈是一种仪仗礼器。
玉戈形制的演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阶段包括二里头文化期和早商二里冈期。这一时期的玉戈形制尺寸普遍较大,一般多在30厘米左右,一般无纹饰。第二个阶段为殷墟时期即商代晚期,玉戈尺寸变小,殷墟前期的尺寸多在15至20厘米;殷墟后期长度在15厘米以内,小的仅4至5厘米。戈有直身、弯身两种,皆有中脊或三脊。内上饰平行的粗阳纹,或者在内及援上阴刻兽面纹和变形云纹。部分戈内直接雕成鸟头状。传世品中亦常见以玉为援,用铜铸成鸟头状内嵌接而成的铜内玉戈。
我国历史上各个时期都有玉器生产,留下了众多的玉器珍品,其中玉戈即是颇具特色的一个品类。如在2009年11月香港匡时日本亲和联合拍卖会上,曾有一件清代乾隆皇帝御题诗并阳刻用印的古玉戈(图二),上面刻诗90字,其中“苟得精磨致,终看宝器成。隐之略一玷,扬矣获连城”之句,赋予了玉戈卓尔不凡的品位,为古玉戈增添了亮丽的色彩。
玉器在商周时期的礼制上有崇高地位,既是贵族礼乐、朝拜、封爵、宴会、婚聘时用以表明身份地位的象征,亦是奴隶社会辨等级的礼器。湖北盘龙城遗址现出土的玉器达一百余件,其中玉戈、玉柄形器和金玉饰件特别醒目。这件大玉戈为国家一级文物,属早商时期,是目前我国发现的商代前期大的玉戈,为2002年国家文物局公布的首批64件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之一。